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
一、标的:
1、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经七路东纬二中路南工业出让土地10811㎡[证号:湖土国用(2011)第011377号]及其上的房产10666.72㎡(含室内装修及办公用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功能南区瑞兴路1号工业出让土地43505㎡及其上的房产11361.3㎡(含室内装修及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及库存物资另行处理。起拍价2808万元(有保留价)。
2、湖州奥翔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该公司内的丰田喷气织机等机器设备一批,整体拍卖,起拍价645万元(有保留价)。
3、浙EN0621东风轻型普通货车一辆,2005年7月登记,年检至2014年7月。起拍价15133元(有保留价)。
二、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会定于2014年5月23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627号,本公司拍卖厅举行。
三、展示、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至2014年5月22日16时止,有意竞买者,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
四、告知事项:
(一)1号标的
1、湖土国用(2011)第011377号土地及房产存在租赁关系,租期自2012年5月6日至2018年5月15日。
2、被执行人浙江康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汪建伟、杨黎祥、湖州元隆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有竞买权。
3、保证金账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800004073000112。
(二)1、2号标的案件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不到场的不影响上述标的的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三)3号标的不包括车牌号码。详细信息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huzhou.gov.cn上查询。
五、联系人:王先生 13706727608 2108977 陆先生 2220029
法院监督电话:2215205(吴兴) 3026033(南浔)
六、委托人:1号标的:吴兴区人民法院,2号标的:南浔区人民法院,3号标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分中心。
湖州昆仑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5月9日
2、3号标的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湖州昆仑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吴兴支行
银行账号:1205 2302 1904 9127827
注:该账户为法院监管账户,现金交保证金法院不认可,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转入。退保证金时转入原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