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雉城镇绿城长兴广场百合园5幢1-1802室拍卖公告
来源:湖州昆仑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4-27 |
|
|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13年5月15日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627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
1、被执行人王新儿、孙建芳所有的位于长兴县雉城镇绿城长兴广场百合园5幢1-1802室住宅一套(含装修),建筑面积143.39㎡。起拍价120万元,有保留价。
注:标的委托人为德清县人民法院,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提出主张,逾期视为放弃。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二、展示、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16时止。有意竞买者须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详细情况请点击www.17PAI.com。
四、电话:2108977 2106887 13735138819
湖州昆仑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