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湖州市中级、吴兴区、长兴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1月16日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627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长兴县开发区上莘桥村的房地产(建筑总面积15905.9㎡,出让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0204㎡),整体拍卖,起拍价2000万元。
2、被执行人宋水坤、陈雪琴(有竞买权)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湖州市吴兴区湖东家园20幢302室房产(建筑面积101.56㎡)和车库(面积19.41㎡),含室内装修及设施,起拍价78万元。
3、长兴县雉城镇长安桥4幢601室(现长安小区20幢601室)房产,建筑面积80.84㎡,起拍价33万元。(申请执行人徐柳、李连福、王干霞有竞买权。)
4、被执行人长兴县尽心服装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兴县夹浦镇2套浸渍无纺布生产线、一台80万大卡链条导油炉及三个储油罐,起拍价70万元。
5、被执行人长兴县华英纺织有限公司31台喷水织机,起拍价38万元。
上述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或www.17PAI.com上查询。
二、展示、报名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 15日16时止。有意竞买者须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其中标的1保证金200万应于2013年1月14日16时前交以下帐号:户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帐号:1054 0104 0001 038 开户行:湖州农行红丰支行,凭法院收据报名)。
三、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提出主张,由法院执行法官审查确认,逾期不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拍卖公司联系电话:2110887 2106887 13735138819
五、监督电话:中院:0572-2522685(1号标的);吴兴法院:2215205(2、3号标的)、长兴法院:6227552(4、5号标的)
湖州昆仑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31日







